图书馆阅览室规则

1.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(份)书刊阅览,阅览完毕,请将图书归还原位或放至图书馆前台。

2.阅览室书刊,仅供馆内查阅,未经允许禁止带出。

3.复印阅览室资料,必须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借出,并于当日内归还。

4.爱护书刊,不勾划、污损、撕毁,违者按《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》处理。

5.保持室内肃静,不高声喧哗,入室请将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。

6.爱护室内设施,损坏照价赔偿。

7.妥善保管随身贵重物品,离开阅览室时,请带走所有个人物品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
8.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,不乱扔垃圾。

9.严禁在馆内吃东西、吸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