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储物柜使用管理办法
为规范管理,合理利用公共资源,图书馆对储物柜的使用作如下规定:
一楼临时储物柜:
1.仅供临时存放物品,无需预约;敬请读者不要长期占用,给他人留下使用空间;
2.使用储物柜的读者有义务保持储物柜的整洁,严禁放置充电宝、食物等易燃、易爆、易腐坏的物品,如有违反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使用者的责任;
3.图书馆将不定期对临时储物柜进行检查,如发现馆藏图书一律作归还处理,发现食品、充电宝等有安全隐患的物品,将统一清理,集中放到102办公室,读者需凭有效证件领取;
4.每学期末图书馆将统一清理储物柜,请读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走个人物品,超期未取,图书馆将对柜内物品进行清理,不负责保管。
1.需到外借处填写申请单,扫码使用;
2.仅用于存放个人学习用品,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物品;
3.请读者爱护存储柜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;
4.在使用期限结束时,读者需及时清理个人物品。超期未取,图书馆将对柜内物品进行清理,不负责保管。 图书馆资源有限,请读者理解并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美好环境。